挑战杯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团中央和团省委关于在各高校组织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对象
凡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专科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作品要求
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役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具体实施
01 前期宣传
2021年1月,各学院采用微博微信、QQ群、腾讯会议等形式开展组织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宣传,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竞赛,营造学术科技创新氛围。
02作品上报
2021年3月20日前,将作品终稿送校团委办公室。
03省赛作品选送
2021年4月上旬,推送优秀作品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以作品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为基本评判标准,参赛作品终审决赛采取盲评形式。
(二)、对于入围省赛、国赛的项目,按照学校《内涵建设奖励办法》、《学生竞赛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有关要求
(一)、深入发动,精心组织。“挑战杯”竞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推进科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学术指导,确保竞赛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积极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全方位、有重点地做好竞赛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