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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校级学生干部2019年选拔任用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5-27 14:01:36 点击:

关于校级学生干部2019年竞聘任用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我校科学规范的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中青联发〔2016〕18号《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成绩优异、能力突出、奋发有为的学生干部队伍,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目标,校团委定于2018年6月3日——6月21日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72人):

 

校团委学生总支(21

委员会(3

学生常务副书记兼校学生会副主席(1人)

学生副书记兼校学生会主席(1人)

学生副书记(1人)

办公室(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宣传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组织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社会实践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学生干部培训交流中心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校学生会(33

主席团(3

主席兼校团委学生副书记(1人)

副主席兼校团委学生常务副书记(1人)

副主席(1人)

办公室(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督察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外联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学习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文艺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体育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权益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勤工信息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生活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媒体中心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15

主席团(3

主席(1人)

副主席(2人)

办公室(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媒体中心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策划部3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外联部(3人)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二、选拔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任职条件:

(一)担任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职务的应为团员,原则上应当具有担任过校或院系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二)担任校团委学生总支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职务的应为团员,具有至少一年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

(三)担任校学生会和校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职务的,具有至少一年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

(四)参加选拔的同学需热爱学生工作,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选拔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校团委统一管理的原则。

五、选拔程序:

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分为竞争上岗和任命制两种方式。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换届主要采取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在任职届中出现学生干部岗位缺职时,主要采取校团委任命制选拔任用。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竞聘演讲、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5月27日—6月3日):报名采取学院分团委推荐(学院分团委在学生干部中推荐优秀学生干部4人)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进行。即日起,可访问团委网站下载《长江职业学院公开选拔校级学生干部报名表》上报至各院系分团委。

(二)资格初审(6月4日):对于报名参加竞聘的同学,由各院分团委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分团委书记签字,于2019年6月5日17:00之前将申请表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三)竞聘演讲(6月10日-11日):初审符合条件的同学,团委将组织竞聘演讲,每位竞聘同学发言3分钟。

(四)组织考察:经以上程序,综合表现突出的同学,团委将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程序,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无异议的,试用期为一个月。

(六)决定任用。试用期满,能够初步胜任工作的,将正式任命。

附:1、校级学生组织部门工作职责

2、报名申请表

3、竞聘演讲评分表

                                             共青团长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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