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洪山大学之城的优势,由团区委和区水务局共同组织辖区河湖附近高校的大学生志愿者,以培育“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核心,以河湖管护志愿服务为重点,按照“每季一主题,季季有活动”的原则,精心部署,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河湖管护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我区志愿服务与河湖管护的深度融合进行试点,在我区河湖管护工作中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力河湖长制·共建碧水洪山
三、活动时间
每年12月20日前,由团区委、区水务局确定下一年度的活动方案和时间安排,2018年的河湖管护志愿服务时间为3月至12月。
四、活动形式
团区委和区水务局协调指导全区各河湖港渠临近高校志愿服务组织,依托洪山区高校志愿者联盟,根据就近原则划定河湖管护志愿服务的责任区,以各高校为单位,组织开展河湖管护志愿服务。各高校志愿服务组织采取日常志愿服务与主题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组织开展责任河湖水域岸线巡查、保洁等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河湖管护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河湖日常管护志愿服务活动。全区各高校志愿服务组织每月对结对的河湖应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河湖巡查、保洁等活动,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小问题可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联系对应河湖段面的街道和社区两级河(湖)长处理,从而与区、街、社区的相关河湖管护工作形成互补。
(二)开展河湖管护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全区各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在每年的“3.5学雷锋活动日”、“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12.5国际志愿者日”、“学雷锋月”、“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段,以及春节传统节日和河湖长制专项行动期间,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围绕辖区河湖管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关爱自然”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全区各高校志愿服务组织要以保护河湖、湿地等资源为重点,组织志愿者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大力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志愿者积极参与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四)聘请专家学者指导河湖管护志愿服务。充分发挥洪山大学之城优势,聘请辖区高校水利、环保方面的专家学者,作为大学生护湖志愿服务队的指导老师,在开展河湖预警巡护、调研监测等专业服务方面给予建议指导,提升志愿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力争形成一批具有专业性、建设性和指导意义的专家意见和调研报告,为完善洪山区河湖“一湖一策”助力。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加强与对口联系高校志愿者团队的协调与对接,3月底前指导高校志愿者团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全力为高校志愿者团队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形成志愿服务与河湖管护的工作合力。
2、强化保障措施,扩大活动影响。区水务局从河湖长制工作经费中安排高校志愿者开展河湖长制活动的专门工作经费,由团区委根据活动需要负责经费分配使用,以补贴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在开展活动中产生的交通费等。团区委和区高校志愿者联盟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的传播渠道作用,关注每季一主题河湖管护志愿服务的开展情况,挖掘宣传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有利于河湖管护志愿服务的舆论环境。
3、加强考核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将河湖管护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区级河湖长制考察评价体系。按照以人为本、惠民利民的要求,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河湖管护志愿服务平台,多采取群众乐于参与的河湖管护志愿服务方式,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增强河湖管护志愿活动的针对性,使河湖管护志愿服务时时可为、处处可为、人人可为,更好地符合人们对生态环境和精神文化的需求。洪山区河湖明细表详见附件。
共青团洪山区委员会
洪 山 区 水 务 局
2018年3月15日